女警柔性执法整治电动车违章
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何渊杰
本报讯 “下次记得要把头盔带好。”昨天(15号)上午7时30分,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10余名女警来到城区中山路与河头路交叉口,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据悉,自7月1日实施《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来,我区交警大队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加大了严查力度。考虑到女警在沟通方面较为细致、耐心,容易被违法行为人接受,该大队还专门成立女警专项整治小组,每周从机关抽调20余名女警,在早晚高峰定点定岗,助力基层整治工作。“经过半个月的整治,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率有所上升。上午1小时内我仅查处了4起,而在7月初可达10至20起。”民警竺梦蝶说。
图为女民警正在引导市民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