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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奉化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依组办〔2018〕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甬政发〔2011〕117号)等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奉化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