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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政策解读:关于核定城区桥东岸路等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一、 制定政策的背景和过程
为加强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运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进一步提高车位流转率,切实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5】49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文件规定及区政府关于我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运行的工作要求,经前期多次调研,综合考虑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运行成本、交通拥堵状况及社会承受能力,以及宁波、慈溪、象山等周边地区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水平等因素,经区发改局与相关部门商议,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局审价委员会集体审议同意,通过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我区中心城区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政策。
二、 政策制定依据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二)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5】49号);
(三)《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四)区政府关于我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运行的工作要求。
三、 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时间
(一)主要内容
1、收费道路及停车泊位: 桥东岸路、桥西岸路、广平路、中山路、体育场路等5条道路经公安和城管部门确认的公共停车泊位。
2、收费标准: 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按每小时3元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当日同一车辆同一车位类计收费20元封顶。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3、收费时段及免费停放对象:收费时段从每天早上8时起至晚上8时止,共计12小时,其余时段不收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清运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车等免收停车费。
(二)收费方式
奉化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奉化·云停车”非现场收费,开通微信、支付宝、APP等多种缴费通道,实行网络支付。
(三)实施时间
城区桥东岸路等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