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大成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根据您单位报送的由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波大成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及随表附送的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形成审评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位于奉化城区内。根据该区域负荷预测,至2020年,大成变供电负荷将达到10万kW,至2021年供电负荷将达到10.9万kW,大成变1、2#主变的供电压力大且供电能力不足,需要对其进行改造。
改造线路内容:改造后扩建1×50MVA(3#主变),扩建110kVGIS架空间隔2组,至大成1回、金钟变1回;大成-大桥、金钟-大桥改接同山变110kV线路,新建线路长约2×5.15km,其中约2×3.25km采用双回架空方式架设,2×1.9km采用双回电缆敷设。因进线间隔调整,改造广济-大桥110kV单回架空线路约0.1km,拆除双回架空线路约1.0km。新建同山-金钟T接大成变110kV线路,新建线路长约0.22km,采用单回电缆敷设。
二、该报告表的编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要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环境保护目标明确,评价标准选用适合,预测方法正确,对策措施具体,评价结论可信。
三、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1、加强运行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做好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能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控制在4kV/m以下,磁感应强度控制在0.1mT以下。
2、妥善处理好与项目周边群众的关系。鉴于当前输变电建设项目公众关注度较高,业主单位应进一步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与项目周边居民协调沟通,确保项目顺利运行与社会稳定。
3、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落实好废旧蓄电池的申报回收处置工作。
4、项目建设需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
2019年8月9日
附件:[2019]7号 宁波大成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