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民营科技园区(启动区块)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们将对该拆迁地块的房屋进行评估。请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在2019年8月24日前拿资质证书到奉化区岳林街道金钟路146号金城大厦B座1107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15867328901),局时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产生该地块的评估机构。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19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