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裘村镇马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批后公示

1  前言

1.1 规划背景

奉化区马头村保护与发展规划,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为指导,通过对马头村的文物古迹、传统民居以及周围环境景观风貌的实地调查,在详细考察村庄的历史沿革,综合分析村庄的整体风貌特征,深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基础上,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制定。

奉化区马头村是宁波市第三批历史文化名村之一,为按照新的国家要求指导马头村的保护整治工作全面展开,调查村落传统资源,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并制订保护管理规定,提出传统资源保护以及村落人居环境改善的措施,特编制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

本项目位于奉化区裘村镇马头村,本次规划的保护规划范围为马头自然村本身的建设用地范围及周边部分自然山体与农田,总面积约62.48公顷。村庄建设与整治统筹考虑里城村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3.5公顷。环境协调区范围扩大到周边山体与村界,总面积约3.91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范围兼顾马头村村域,面积9.29平方公里。


2 规划原则与规划目标

2.1 规划原则

(1) 历史真实性和活态保护原则;

(2) 保护为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 有形无形遗产兼顾原则。

2.2 规划目标

以和谐人居为发展内涵的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老村发展和谐,人居与环境生态环境和谐,成为融汇古今文化、气质古朴、内涵现代化的魅力乡村。

以山水田园古村为主题的特色旅游区——形成集休闲度假、文化观光、农林体验、海洋旅游为主导功能的特色旅游村落。

以奉化沿海地区为服务背景的特色中继站——以马头村作为衔接裘村镇内陆村落与沿海旅游区域的核心节点,将村落融入区域旅游网络,以村庄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示范效应带动裘村镇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业发展。

3  保护价值

千年文化积淀的历史村落——明清、民国时期的古建筑群和“割翠庄”、“狎鸥庄”、“东野耕舍”、“江浒古庐”遗址等多处古迹及古樟古井等历史遗存,菜汤知府与布袋和尚的佳话;宁波通往海上丝绸之路和甬象古道节点;历代文人名贤辈出,民国以来更是多位将军学者;浙东宗族文化传承的典型代表,村有变迁,文脉传承不断。

与自然和谐的传统人居环境体现地——村落布局与山水相依,建筑朝向与地势紧密关联,村庄建筑体现了风水文化的影响;村内水池众多,即解决了生活用水也有利消防,选址和建设体现了先人朴素的城市规划智慧;山青水秀、古树古井古遗迹众多,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价值观。

宁波古代乡村聚落的典型代表——鲜明的宗祠文化,家谱记载完整,是研究浙东村庄传统聚居关系与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历史遗存总量较大,以民居建筑为主,古建筑总体保存尚好,建筑构件精美,艺术价值较高。保存完整的民国初年街巷与建筑体系,是不可多得的民国村落文化活化石。

3 保护框架

保护框架由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人文环境等要素三部分组成。

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指对马头村所处的群山环绕、溪水相伴、田园围绕等为主体的自然环境特征的保护。

人工环境要素的保护指对马头村极具地方传统特色的整体风貌与空间格局、传统民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以及反映马头村及其周边地区乡野特质的历史环境要素等人工建构筑物的保护。

人文环境要素的保护指对马头村历史悠久地域特色鲜明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名特物产等方面所反映的人文环境特征的保护。

4 保护区划

4.1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是为保护马头村传统风貌、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而划定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北至义门堂屋后,南至齐侯庙前广场,东至寿春堂,西至鵁鶄祠,其具体范围以“保护区划图”中划定的范围为准,总面积为8.17公顷。

4.2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是为最大限度保护马头村的历史文化格局,在核心保护范围外划定的保护范围,北至村北农田,南至村南农田,东至洗脚溪、西至工业区。其具体范围以“保护区划图”上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定为准,面积为30.97公顷。

4.3环境协调区范围

环境协调区是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需要对区域环境进行整体保护与建设控制的范围,村北至马头村村域界线,南至与翔鹤潭村界线,西至村域界线,东至马头山、鵁鶄山山脊线的视线范围,总面积约3.91平方公里。

5 控制要求

5.1核心保护范围控制要求:

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街巷及空间环境要素不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各种修建行为需在城镇建设部门及文物管理等有关部门严格监督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建筑的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为主。其建设内容应服从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协调,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方可执行。

5.2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要求: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按照当地的传统民居形式进行建造和改造。该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对整个建设控制地带,新建筑应鼓励应按照一般传统民居形式进行建造,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设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应停止其建设活动,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或拆除。

5.3环境协调区控制要求:

该区域范围作为古村的背景,应以田园、林果、河网为基础,少量旅游景观性建筑要求在不破坏古村风貌的前提下,规模不宜过大,高度不宜过高,体量与色彩不宜太突出,应保持农家风貌,尽量体现村庄特色,避免现代或欧式形式,要求建筑周围绿树环抱,以免产生新的景观障碍点。

区内应保持农林田园的自然景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河网水系的生态环境。应保护区内的溪流、植被、古迹、景观通道,不允许大规模建筑、墓地的开发建设。

允许在保护整体环境的前提下进行景观性建设。建设前应由相关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的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应与环境风貌相协调。

保护“马头八景”遗存区域。

6 文物保护点保护

马头村现有奉化区级文物保护点1处——陈天侨旧居,建于1938年,占地面积553平方米。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范围内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部分,其保护范围由文物保护主管单位划设为准。

6.1文化保护点保护范围的保护要求

所有的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不能随意改变现状,不得施行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在必需的情况下,对其外貌、内部结构体系、功能布局、内部装修、损坏部分的整修应严格依据原址原样修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令、法规所要求的程序进行,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在高度控制方面应保持现状高度或根据原状恢复。

6.2文物保护点的建设控制地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外,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本次规划对陈天侨旧居的建设控制地带具体划定为保护范围向外拓展,兼顾街巷风貌控制。

6.3文物保护点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要求

不容许在建设控制地带建设建(构)筑物,以保持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特征。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7 历史建筑保护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将一部分能够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印证村落发展的脉络;或名人故居、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具有一定的建筑美学和文物研究价值的二十世纪50年代之前建造的历史建筑,确定为历史建筑。对于历史建筑,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和建筑高度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建筑修缮的重点是恢复其传统建筑与院落的布局,在细部做法上采用相应地方传统民居的典型做法、样式材质等,可以在对当地建筑的特色提炼下,对无法恢复原样的部分做一定的创意性设计。建筑维护修缮应优先采用旧料来更换损毁构建,修缮的原则是“只修不建,修旧如故”。本次规划共划定25处历史建筑。

8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

传统风貌建筑,共计71处,参照历史建筑进行保护。

保持建筑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与色彩等,外部维持传统风貌,允许内部更新。

9 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保护内容:古潭、古井、门楼、古树。

保护村内7处古水潭(见表2),保护水潭水体、周围环境、水域面积及功能。

保护10处古井(见表3),保护古井原貌及周边环境不受破坏。

保护村域内18棵古树(见表4)。

保护两处门楼,分别位于元三房东侧与新酒坊西侧,对其维护和修缮使用材料应与原材料一致或相近。

10 建筑保护与整治方式

保护: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要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

修缮:对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

改善: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

整治改造:对那些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很差的其他建筑,可以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保留:对于核心保护区内与传统风貌协调的建筑,可以保留。核心保护区外主要通道以外的现状建筑基本保留。

拆除:对质量过差的,严重破坏整体风貌且不易整治的和阻碍重要通道的建筑或棚户等违章搭建建筑,可以进行拆除空出开放空间或重建复原历史建筑原貌。

11 历史街巷保护

历史街巷为沿线文物保护点和历史建筑数量相对集中,历史空间特征和风貌保存较好的街巷。保护古村内十条历史街巷,保护自清末以来形成的街巷结构。保护或恢复街巷的走向、尺度、界面、铺砌形式、相关历史信息等。不得改变街巷线形、宽度、尺度,保持界面的连续性与贴线;以传统建筑界面为主,保护传统建筑山墙、宅院高墙与墙门等要素,修补与完善界面的传统风貌特色。

12 开放空间保护

需要保护的开放空间包括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农田菜地、堂前空地、街头空间、沿河生态绿地。

保护银峰溪、洗脚溪两条溪流水域范围、沿岸绿化景观以及整体空间环境。

保护村内的开放场地空间,保护场地空间的功能、铺地形式、材料和空间界面,改善周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空间的形式、边界、尺度、界面和绿植,禁止占建。

13 建筑高度与视线通廊控制

13.1传统村落建(构)筑物高度控制 

核心保护范围以内:原则上不建议新建建筑项目,修缮、改善与整治改造建筑不得超过原有建筑高度,原为一层的,不得加建。

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重要通道:此区内建筑不得高于二层(8米)。

其它区域对建设项目控制要求相对较宽,新建及修缮、改善与整治改造建筑项目,建筑高度控制在在两层及以下。新建村民集体公寓为满足一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三层。 

13.2视廊控制 

保护马头村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密切关系,控制村庄对周边山体的视觉通廊。

1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马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宗族故事、家谱乡志、民间技艺与风俗等十六类,约七十余项。其中最为出名的有剪纸、篾匠、木雕。

通过以下措施保护马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分级保护与管理。主管部门应作系统的普查,信息收集,记录整理,经专家核定后,划分保护级别。选取较高级别的遗产资源,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濒危的民间文化遗产项目立即采取抢救性措施。

建立传承保护机制。通过对保护种类现状的调查确认,逐个制定保护方案并实施传承保护;建立传承单位、传承人的认定和培训机制,通过采取资助扶持等手段,鼓励民间文化的传承与传播。结合古村落游览功能,将非物质文化进行活态展示。

15 村庄规划结构

一核:围绕现状村委会形成游客服务与村民服务中心。保留村委会功能,将一层改造为游客服务中心,周边布置停车场,成为村庄的核心功能节点。

三轴:由村委会至下仓屋弄至隆庆庵,成为村庄最主要的发展轴线,既是现状村庄服务功能主要分布的街道,也承载着未来游客服务的主要功能;西侧山体与东侧银峰溪成为村庄的发展限制轴线与生态边界。

九区:古村位于现状马头村核心,是未来承担游览的主要区域,围绕古村,东南西北由农田间隔形成四个主要的村民生活组团。西侧山体与北侧台山隆庆庵分别承担徒步健身和游憩休闲功能。西北侧工业区建议近期可转型为无污染的为村庄旅游服务的加工业,远期建议搬迁。

16 道路交通规划

黄银路北段改道庙山脚下;黄银路南侧可穿过现状制衣厂引至齐侯庙南侧;村南入口区域道路向东延伸至银峰溪;北侧道路建议远期经鵁鶄小学南侧与东侧路环通,形成外围便于村民通行的机动车环路。

古村内部形成以步行为主的街巷体系,并与外围村民生活区道路以及周边游步道联系,除消防需要等特殊情况外,机动车不允许在古村保护内通行。

17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需满足《宁波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以及《奉化市域村庄布点规划》的相关要求。

规划在陈天侨旧居西侧空地新建文化活动与老年活动中心一处,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新建商业设施一处,建筑面积约220平方米。鼓励沿下仓屋北段民居改造为餐饮店铺。

保留原卫生室、社区治安联防、邮政点、卫生室等各类设施。

未来沿下仓屋弄与黉阊墙弄—东窗门墙弄形成两条主要的商业街。其中下仓屋弄主要布局村民服务设施、餐饮与茶饮等。黉阊墙弄与东窗门墙弄两侧以民宿类为主,由单个小型阊门改造。

18 市政设施规划

完善市政管线和设施,当市政管线和设施按常规设置与文物保护单位、传统风貌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19 防灾减灾规划

19.1消防规划

切实遵守国家《古建筑消防管理规范》,全面贯彻“内联外分,全面覆盖,预防为主,各个落实”的十六字方针,开展消防工作。 在现状基础上完善消防栓设置,在主要公共节点、文物建筑本体、主要木构建筑及建筑内部防火报警器。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堆放可燃、易燃物品。严禁贮存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禁止搭建临时易燃的构筑物。严格按照《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的要求配置各种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设立防火标志和消防指示牌。消防设备中配备手推、小型消防车等适合老街巷尺度的设备。 

19.2安防规划 

陈天侨旧居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规定配备监控系统,及时了解状况,以确保安全。建立安全保卫巡查制度,派专人负责日常安全巡视,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早解决)。同时在游客服务中心内设立警务值勤点。 

19.3防虫、防蚁规划

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基本工作方针。 建立和完善预测预报工作机制, 加强环境卫生,消除病虫源,加强病虫害、鼠害的科普宣传工作。 村落里存在传统砖木结构建筑,需按规定请专业白蚁治理单位对建筑群整体进行系统地白蚁虫蛀的治理,并建立日常保养制度。 

19.4防洪规划及其它防灾规划

(1)防洪

提高防汛意识,树立抗大灾的思想准备;经常疏通河道和村内排水系统,完善排水系统,提高排水能力,及时清淤,消除阻水障碍物;保持上游水土和植被。

(2)山体滑坡

注意水土保持,引导山水排放。

(3)风灾、雪灾、雷击

注意墙体的整体性,特别是马头山墙、叠瓦部分的整体性安全。

注意屋面檩条等结构是否有腐烂现象,注意房屋结构的安全,提高屋面的荷载强度。

适时增加防雷设施,减少雷击可能。

20 人居环境规划

马头村的人居环境改造主要包括建构筑物改善、新建建筑引导、道路与铺装、宅间绿化、绿地景观建设和标识系统等六个方面。

20.1建构筑物改善

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按照“修旧如故”的原则,一律按照与原材料相同的材料修复或更替现有部件,确实难以达到的,可以按近似材料更替,但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风貌协调建筑参照历史建筑执行。核心区外一般建筑可根据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图适当改善。

20.2新建建筑引导 

老年活动中心与商业:建筑形成围合院落,建筑高度控制两层以下,建筑形制为坡屋顶的传统建筑式样,建筑材料要求以传统材料为主,建筑内部可以使用现代设施及材料,整体风貌整体上与村庄建筑协同。

村民新建住宅:建筑控制3层以下,为坡屋顶,建筑材料和设施上可以适当使用现代设施和材料,色彩和局部装饰上要求与村庄风貌协调。

已倒塌历史建筑酒店功能改造:要求整体以传统建筑样式为宜,未倒塌部分需严格按历史建筑要求修缮,已倒塌部分内部可适度创造大空间,建筑高度控制在原高度。

隆庆庵与江浒故庐扩建:建筑以坡屋顶的传统样式结合现代玻璃体建筑,形成对历史建筑的现代演绎,体现现代技术对传统技艺的尊重,同时满足现代功能。建筑外部环境体现与周边景观的融合。

20.3道路与铺装 

村内道路主要分为机动车道、古村落步行道。机动车道局部拓宽,两侧植绿,以便于应急通行。村落内部步行道红石板和卵石铺装为主,主干道路保持现状铺装为宜。

20.4宅间绿化

宅间路采用园路的形式铺设(鹅卵石铺路等),充分利用一切空闲地带植树种草,见空插绿,打造自然质朴的村庄效果。清理沿线的建筑垃圾及各种堆放等;清除沿线张贴的各种广告、张贴等;统一完善沿线路灯;见缝插针补充沿线绿化;对于建筑工地的围墙进行统一的美化处理,工地施工完成后,围墙拆除并清理干净。

20.5绿地景观建设

完善村庄公园、街头绿地、宅前绿地等绿化系统的建设,采用乡土树种、花草、灌木,增加垂直绿化,建成绿树成荫、绿地点缀的绿色生态村庄。

20.6标识系统

景区标识系统文字部分使用中、英、日、韩文四种文字。

需配备的标识系统包括:外围交通指示牌、全景牌示、景区内指路牌示、科普牌示、忠告牌示、景点牌示、服务牌示。


表1:马头村历史建筑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堂前

年代

保护等级

层数

占地面积(m2)

1

前仓门

敦本堂

清雍正

历史建筑

2

3254

2

台门

崇德堂

清雍正

历史建筑

2

1565

3

老酒坊阊门

惟暨堂

清嘉庆

历史建筑

2

3065

4

后大园老屋

昼锦堂

清嘉庆

历史建筑

2

1455

5

下仓屋

椿荫房

嘉庆晚期

历史建筑

2

2087

6

后大园新屋

槐荫堂

清道光

历史建筑

2

765

7

横楼屋


清中叶

历史建筑

2

672

8

新酒坊(1)


清中叶

历史建筑

2

467

9

新酒坊(2)


清中叶

历史建筑

2

318

10

后新屋


光绪三十二年

历史建筑

2

540

11

黉阊


历史建筑

2

370

12

元大房


晚清

历史建筑

2

207

13

元三房


晚清

历史建筑

2

954

14

柒家


民国初

历史建筑

2

396

15

前园


晚清

历史建筑

2

335

16

大道地

世德堂

晚清

历史建筑

2

1028

17

翘头


民国初年

历史建筑

2

361

18

齐侯庙


康熙十年前后

历史建筑

2

637

19

陈宗堂旧居


民国

历史建筑

2

265

20

义门堂

义门堂

民国

历史建筑

2

2387

21

桢茂房


民国

历史建筑

2

361

22

居处仁


民国

历史建筑

2

651

23

寿春堂药店


民国

历史建筑

2

988

24

路下

敦伦堂

民国26年

历史建筑

2

1235

25

王淮房


1946年前后

历史建筑

2

646

表2:马头村古潭一览表

古潭

序号

名称

地点

年代

1

柳下潭

元大房西侧

民国

2

祠后潭

鵁鶄祠后

民国

3

徳连潭

村东

民国

4

菱潭

村南

民国

5

营房潭

村东南

清康熙

6

案山嘴潭

村北

民国

7

冷小孔

村南

民国


表3 马头村古井一览表

古井

序号

名称

1

杨家井

2

义门井

3

大道地井

4

园外井

5

前园井

6

沙井

7

方井

8

新方井

9

寿春堂井

10

翘头井


表4 马头村古树一览表

古树

所属

序号

位置

类型

数量

年龄

村内

1

南村口

香樟

8

200

2

隆庆庵

香樟

2

200

村外

3

沙嘴头

柏树

1

150

4

大鵁鶄岭头

梓树

1

300

5

石沿岭头

枫树

1

150

6

黄荆滩

香樟

1

150

7

顾夹岙

香樟

1

150

8

陆家岭

香梨头

1

200

9

沙嘴头

香樟

1

150


10

大䴔䴖

香樟

1

200


表5 马头村历史街巷一览表


街巷类别

名称

起止点

长度(米)

宽度(米)

风貌较好街巷

柳下潭弄

陈天侨旧居至齐侯庙

115

2.4~6.0

风貌较好街巷

下仓屋弄

下仓屋至鵁鶄祠

96

2.5~7.2

风貌较好街巷

酒坊墙弄

鵁鶄祠至黉阊

145

2.4~7.6

风貌较好街巷

黄家墙弄

鵁鶄祠至横楼屋

206

2.5-4.5

风貌较好街巷

后大园弄

酒坊北至后大园老屋东

70

2.5~3.7

风貌较好街巷

新后大园弄

黄家墙弄东至后大院新屋东

75

1.0-2.6

风貌较好街巷

横楼屋弄

横楼屋至新酒坊(2)

63

2.1-2.3

风貌一般街巷

东窗门墙弄

后新屋东至台门

145

1.9~6.3

风貌一般街巷

黉阊墙弄

黉阊至齐侯庙

91

2.0~4.4

风貌一般街巷

后宅墙弄

居处仁至横楼屋

102

2.5~6.5



保护区划图

土地使用规划图

规划结构图

道路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