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核发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奉化市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意见(试行)》(市委发[2016]24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度我区部分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指标已经下达,现将本次补助经费核拨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类补助项目: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宁波“3315计划”个人配套资助。经费先核拨至单位,由单位填报情况说明表(附件1,附相关证明资料文件)和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往来收据(同时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核拨至单位后再由所属单位发放给个人,发放完毕后请务必将回单复印件盖章后报人社局,以便查验。此类补助项目资料等国家、省、宁波相关奖励资助经费拨付到相关单位后再提交。

第二类补助项目:2018年企业人才生活津贴、2018年在职获得高级职称补助奖励、2019年招商引才大使工作经费资助、2018年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津贴核拨后发放至个人,由单位整理汇总并填报2018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汇总表(附件3个人表),原则上发放至个人社保卡(如未开通银行功能的请及时开通),确属未在奉化办理或不能提供社保卡的,可以用其他银行卡代替,但必须详细说明开户银行,填报信息由单位整理后,将社保卡或银行卡信息协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附在个人汇总表(附件3)后上报。

第三类补助项目:2018年企业人才招聘补助、2018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补贴、2018年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奖励、2019年海外招商引才工作联络站工作经费资助、2018年企业聘请专家获得“宁波茶花奖”以上奖励、2018年引智项目资助、2018年奉化区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就业见习补贴。经费核拨至单位,由单位填报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往来收据(同时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其中,2018年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奖励须等所推荐项目获得政府第一期资金补助后,且同时提供被推荐团队推荐证明,再提交。

第四类补助项目:2018年奉化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资助、2018年奉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2017年奉化区教授工作室资助。经费核拨至单位,由单位填报单位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往来收据(同时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等,同时还要提供补助团队、单位等的目前情况、工作进展、成效等文字材料(简要真实表述500字左右)。请注意该类项目核拨经费原则上只能用于团队项目开展或按文件限定专款专用,请单位务必掌握使用规定,以便后续查验。

请各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及时将通知传至区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求各单位再次认真核对本次资助的15个项目情况(详情看7月15日奉化人社局网站通知公告:《2018年度奉化区部分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情况公示》),并根据要求做好资料上报。所有核拨经费务必注意使用渠道,需要由单位发放至个人的要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拖延。所有材料上报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hrsjrckfk@126.com,纸质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二楼206办公室,联系电话:88506030、88681506,报送时间8月30日前(除部分项目外),有关情况也可以上人才开发和服务QQ群(群号173827707)咨询联系。

 

附件1:2018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说明表.docx

附件2:2018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汇总表(单位表).xls

附件3:2018年度人才政策经费补贴或补助核发情况汇总表(个人表).xls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