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0-94104 | 组配分类 | 其他项目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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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1-16 |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阳光海湾公交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奉发改投〔2020〕4号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阳光海湾公交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奉交投〔2019〕111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统一项目代码为2019-330213-54-01-827
382。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本项目的建设是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需要,是落实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需要,亦是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故该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于奉化区莼湖镇阳光海湾,沿海中线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666m2,总建筑面积约133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交站务用房、配电房、室外道路与场地铺装、绿化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253.4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希接文后,抓紧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时报我局审批。
此复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