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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01489204/2020-107168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字号 奉岳党〔2020〕62号 发文日期 2020-10-12 成文日期 2020-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岳林街道

关于建立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周自学、月集中、季交流”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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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支部、各线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效,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周自学、月集中、季交流”制度的通知》奉党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决定建立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周自学、月集中、季交流”制度。

        一、完善学习制度

        (一)建立“周自学”制度。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坚持每周自学,“周自学”可与所在支部“周二夜学”相结合,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个性化学习,培养学习兴趣,养成学习习惯,做好学习笔记,做到好学乐学、领学促学。

        (二)建立“月集中”制度。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党内重要文件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其他结合实际的重要知识内容。

        (三)建立“季交流”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举行一次理论学习交流会,交流内容主要是前一阶段的学习体会,重点可以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讲清思路和落实措施。
        二、严格学习要求

        (一)端正学习态度。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力戒浮躁,认真钻研、深入思考,坚持学在前、用在前、作表率,引领街道辖区形成热爱学习、崇尚知识的良好风气。

        (二)改进学习方法。在加强传统方式学习的同时,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结合工作实际,拓展学习平台,强化“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应用,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研讨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等方式,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着力提高学习效果。

        (三)注重实践运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学习与推动岳林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真正让学习过程成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结合本职工作每年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两篇,调研文章不少于一篇,下基层上党课一次以上。

        (四)强化学习管理。建立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评制度,街道党政办、宣统办要如实记录中心组成员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情况,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做好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共同推进各项学习制度落实。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