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奉自然资规公字〔2020〕第5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0年11月27日上午9:00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4楼会议室举行奉化中心城区2020年度第4次规划落实方案,松岙镇、莼湖街道2020年度第3次规划落实方案,中心城区、松岙镇、裘村镇2020年度调节实施方案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11月21日前向我听证机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人员为本次落实方案所涉及的岳林街道及下辖的前斗门村、王叶村、梁家墩村、新鲍村、舒前村、舒后村、圣墩村、明化村、斯张村、周家村,方桥街道及下辖的何家村、竺家村、庄家村、前江村、徒家村、陈王村,江口街道及下辖的陈王村,萧王庙街道及下辖的后竺村、棠岙村,松岙镇及下辖的上汪村、小狮子口海塘(实际权属为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管委会),莼湖街道及下辖的河泊所村,裘村镇及下辖的应家棚村、黄贤村,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询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洪一琳    联系电话:0574-88518976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