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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283074924804f/2020-110623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企业
发文字号 奉金办〔2020〕30号 发文日期 2020-10-26 成文日期 2020-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金融办

关于下达奉化区疫情期间银行机构给予企业贷款免息的贴息奖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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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奉政发〔2020〕1号)文件规定,区内银行法人机构按照总规模10亿元额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减免利息,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后,每户最高可享受100万元贷款减免3个月利息的优惠,减免的利息政府给予50%的贴息奖补。免息贷款享受期限:2月8日起至2020年底,当贷款总规模达到10亿元或疫情结束时,贴息政策终止。

现对我区两家银行法人机构在2月8日至7月31日期间给予企业贷款贴息进行第一阶段奖补,其中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免息贷款金额31079.5万元,455笔,共为企业减免利息5517690.38元,本次贴息奖补金额2758845.19元;宁波奉化罗蒙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免息贷款金额1213万元,20笔,共为企业减免利息250846元,本次贴息奖补金额125423元。综上,两家银行贴息奖补金额共计2884268.19元。

因贴息奖补资金调整,以此文件为准。2020年8月4日印发的《关于下达奉化区疫情期间银行机构给予企业贷款免息的贴息奖补的通知》(奉金办〔2020〕21号)文件作废。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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