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宁波市奉化区2019年度耕地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区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20〕52号)文件要求,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亩每年60元改为一般耕地每亩每年70元,永久基本农田每亩每年85元,种植粮食作物(包括蔬菜)的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在85元基础上每亩每年再提高30元。各镇(街道)2019年度耕地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下达金额详见附件清单。

附件:2019年度奉化区耕地保护专项资金拨付明细表.xlsx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