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奉自然资规公字〔2020〕第7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4楼会议室举行溪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度第1次规划修改方案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12月2日前向我听证机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人员为本次落实方案所涉及的溪口镇及下辖的上白村、亭下湖村和明溪村,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询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洪一琳    联系电话:0574-88518976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