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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境外来奉返奉人员健康观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1 10: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成员单位:

鉴于国内已出现数例境外入境人员在解除按规定实施的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短期内检出核酸阳性的现象。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根据市疫情防控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进一步落实境外来奉返奉人员健康观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满足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来奉返奉的境外入境人员,抵奉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一)签署个人承诺书

1.第一入境点隔离对象,抵奉后第1天应到村(社区)核查“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材料和核酸检测凭证,并签署个人承诺书。

2.在奉隔离的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仍居住在奉化的,由区集中隔离点签署个人承诺书。区集中隔离点将相关信息通报属地镇(街道)。

3.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二)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监测第6天,由镇(街道)安排到区综合服务点(维也纳国际酒店)进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者可自由有序流动。检测结果阳性的,按规定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二、各镇(街道)要加强境外来奉返奉人员排查,相关人员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对于未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来奉返奉人员,各镇(街道)要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旅居宾馆(酒店)的,由宾馆(酒店)向属地镇(街道)报告,并向区文广旅体局报备,对未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及1次核酸检测的措施。

三、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单位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境外来奉返奉人员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附件  居家健康监测告知承诺书(样)

宁波市奉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居家健康监测告知承诺书(样)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好!欢迎您回到奉化!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医学界对新冠病毒变异、传播规律等还没有完全掌握,为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您和家人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将对您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请您自觉承诺做到以下事项:

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房间相对独立,尽量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保持住所通风良好。

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尽可能做到不外出,如必需外出,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电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参与人群聚集性活动,不聚餐。

三、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卫生习惯,并时刻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每天早晚2次测量体温,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不适时,立即告知所在社区或村,自驾或拨打120前往奉化区人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禁止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四、居家健康监测第6天(        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附近的综合服务点(地址: 维也纳国际酒店,奉化区中山路7号)联系电话: 18358273151)进行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检测期间,如需提供有关帮助,请及时联系所在村(社区)。

祝您健康!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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