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完成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9、问题10)情况的公示

奉化区已完成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问题9、问题10)整改任务,现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4-88520352  邮箱:nbfhhyk@163.com

宁波市奉化区国家海洋督察整改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6日      

省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9

为加快规划中的围垦项目推进进程,舟山、宁波、台州、温州通过建设围堤、促淤堤的方式,人为加速堤内海域淤积,侵占滨海湿地,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造成大量海域被违法圈围。

停止在建的违规项目,立案查处;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发〔2018〕24号文件精神,地方政府开展生态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1.对辖区内的围堤圈围海域项目开展全面核查,违法圈围区域于2019年3月底前立案查处。

2.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发﹝2018﹞24号文件精神,开展生态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3.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4. 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符合追责情形的,依法依规追责。

1.对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核查,对项目非法围海、非法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未再受理、审批新增促淤堤和围堤圈围海域的项目。

2.完成生态评估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落实生态修复任务,各项生态修复措施按方案推进实施当中。

3.加强海岸线监视监测和巡查执法。

4.按要求上报问责意见建议。

10

奉化市象山港区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圈围海域,造成非法连岛,违法圈围海域602公顷。

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海岛保护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1.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禁止新增促淤堤违规审批,加强海岸线监视监测和巡查执法。

2.属地政府组织开展全面核查。违法用海没有查处到位的,在2019年3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查处。

3.属地政府组织开展生态评估。生态评估认为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分期分批拆除;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海域海岸线生态整治修复。

4.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符合追责情形的,依法依规追责。

1.对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核查,对项目非法围海、非法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未再受理、审批新增促淤堤和围堤圈围海域的项目。

2.完成生态评估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落实生态修复任务,各项生态修复措施按方案推进实施当中。

3.加强海岸线监视监测和巡查执法。

4.按要求上报问责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