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0-91578 | 组配分类 | 其他决策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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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2-25 |
为抢抓5G发展机遇,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统筹集约建设和共建共享水平,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9〕76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已拟定《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3月24日。意见反馈方式为:电话89286053;电子邮箱:fenghua@ningbo.gov.cn;通讯地址:奉化区锦屏南路一号。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5G应用和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奉政发〔2020〕11号)要求,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引领、行业推进、开放共享,加强5G网络规划布局,加快5G网络规模部署,逐步实现全域覆盖,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划布局。适度超前,科学编制5G基站专项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二)坚持资源开放共享。开放市政基础设施资源及住宅小区公共设施资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统筹整合各基础电信企业5G宏站、微站和室分等建设需求,合力推进5G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5G通信网络共建共享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思路,到2020年,累计建成5G基站500个,实现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园区、重点旅游区等区域的5G信号全覆盖,实现5G规模商用。到2021年,累计建成5G基站1000个,实现重点镇(街道)、开发区5G信号全覆盖。到2022年,累计建成5G基站1800个,实现镇(街道)5G信号全覆盖。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5G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统筹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编制5G基站专项规划,将5G基站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保5G基站建设落地。同时,推进5G建设和规划并行,在5G基站专项规划正式发布前,制定现阶段5G规划建设原则,作为现阶段5G建设的规划依据。
(二)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优先免费开放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电力、交通等政府部门各类杆塔资源,建设集通信基站、道路照明、治安监控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塔”。对已有杆塔实施改造的,原产权归属不变,新增敷设物产权归建设方所有,相关加固、改造费用由建设方投资,通信设备运行费用由基础电信企业承担。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公共场馆等所属公共设施资源以及城市道路(含高架、大桥、隧道)、绿化带、公共绿地、公交站台等场所和设施;加快开放国有企业、客运站场等场所和设施;引导镇(街道)、村(社区)加快开放重点区域公共设施资源,用于支持通信基站、通信管道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开放住宅小区共用设施,依法依规合理使用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建设5G基站,物业公司要积极配合5G基站建设,不得对5G基站建设违规收取相关费用。
(三)加强资源统筹共享。推进公共资源统筹管理,对开放的公共资源或场地,由铁塔公司统筹基础电信企业5G基站建设需求,统一提供建设需求清单,向资源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强化5G通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铁塔公司统筹推进基站、机房、基站接入传输线路及附属设施的共建共享,统筹实施公共交通类、建筑楼宇类及住宅小区等多业主商住楼室内分布系统建设,能利用原有设施共享的不得新建,能共建的不得独建。在统筹共建原则下,支持其他企业按照市场化机制,参与基站基础建设,实施前须经铁塔公司书面确认。充分考虑各基础电信企业实际需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合理制定基站资源分配方案,降低行业成本支出。
(四)落实“四同步”建设机制。市政、水利、景区、交通等大型公共设施的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无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通信基站、室内分布等配套移动通信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对于其他企业承建的无线通信基础设施由铁塔公司组织进行相关内容的前期审核评审和后期验收。新建、改扩建道路时要将基站、通信管线等设施纳入道路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建设。住宅小区、商业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项目应依据相关标准预留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以及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和建筑内配线管网,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审查。
(五)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鼓励基础电信企业积极向上级公司争取资源,加快5G网络建设,加大在中心城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布局,扩大5G网络覆盖范围。基础电信企业每年要制定5G网络推进计划,区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后实施。铁塔公司要积极利用公共资源(设施)开放的有利条件,积极推进基站选址和建设力度。鼓励开展面向5G技术创新应用特定场景的5G基站建设,经铁塔公司书面确认无共享需求的,允许具有建设需求的基础电信企业率先单独进行建设,但需预留其它基础电信企业共建共享的基础条件。
(六)优化申报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推行批量审批,实现基站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将5G通信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时组织用地报批,保障依法依规及时用地。对于利用公共设施或场地建设5G基站的,资源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收到铁塔公司提交的资源共享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该共享申请;不同意共享的,应提供加盖部门公章的书面反馈意见,并详细说明拒绝共享的理由。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协调机制。建立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在区经信局下设办公室。每年制定5G网络推进计划,由区政府召集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责任部门(见附件)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推进落实。坚持条块结合,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根据全区5G基站建设目标,将其分解到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或管理权属,负责所属区域、所属领域5G基站选址、综合协调和纠纷处置等工作,共同推进5G基础网络建设。
(三)加强督查考评。区经信局会同区考核办,要加强对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铁塔公司要及时收集资源开放、共建共享、5G建设进度等情况,每季度向联席会议汇报。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对居民反映的问题,要积极引导疏通,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doc
为抢抓5G发展机遇,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统筹集约建设和共建共享水平,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9〕76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区拟定《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4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1条。
意见为:吕某提出《奉化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奉化区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P8)中“负责开放路灯杆等设施;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做好住宅小区5G网络覆盖工作,将物业公司配合支持5G基站建设情况纳入物业公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5G通信基础设施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为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和相关配套设施预留建设空间;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移动通信基站及通信管道、通信光缆、配线管网、宽带接入网设施等配套通信设施改动或迁移的,要事先征得设施产权人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给予补偿;要按照“先建后拆”原则实施迁移,并为基站选址复建提供资源保障。”建议修改为:“负责开放住宅小区内路灯杆等设施,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做好住宅小区5G网络覆盖工作;在市政项目方案设计时,按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和相关配套设施预留建设空间。”
针对提出的上述问题,区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决定对该意见予以采纳。
特此说明。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