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莼湖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H02-02-08a等地块)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莼湖街道教育设施,科学指导街道城市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分局组织开展了《奉化莼湖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H02-02-08a等地块)局部调整的编制工作。目前,本控规局部调整已经获得宁波市政府批复,特向公众公布。

一、调整背景

《奉化莼湖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1年组织编制,并于2016年11月获得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快奉化滨海区域“产城游”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城乡品质建设水平;同时为有效适应莼湖街道城市化水平的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着重对《奉化莼湖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所教育设施布局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划指标做了复核,现对其做出局部调整。

二、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01;

(7)《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0;

(8)《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9)《宁波市奉化区总体规划》;

(10)《奉化莼湖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其他规定。

三、调整范围

本次控规调整范围以原控规为依据,西至奉莼快速路、南至振兴路,东、北至规划道路。包括CH02-02-08和CH02-02-09地块,调整范围面积为7.62公顷,本次调整主要对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地块编码、相关控制指标、道路进行调整。

四、拟调整内容

(1)调整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界限、地块编码

原控规CH02-02-08a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原控规CH02-02-09a地块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A33)保持不变;将以上地块进行整合,整合地块编码为CH02-02-09a,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地块边界相应调整,面积为5.58公顷。

原控规CH02-02-08c地块与CH02-02-09b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将以上地块进行整合,整合后地块编码为CH02-02-08c,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地块边界相应调整,面积为0.29公顷。

(二)路网调整

取消CH02-02-08a地块和CH02-02-09a地块之间18米规划支路(局部)。

(三)调整地块的用地面积和控制指标

由于用地界限发生变化,相应的用地面积也发生了变化。在完成上述调整后,根据《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相关规定,提出与该地块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用地控制指标详见附件一。

五、结论

综合上述论证,可得出结论:可按法定程序对《奉化莼湖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H02-02-08a等地块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审批后修改原控规相应的规划内容。

附件一

规划修改前后地块主要控制指标一览表


调整前

调整前后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出入口方向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

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出入口方向

CH02-02-08a

二类居

住用地

R2

1.79

1.5

——

——

24

E/S

CH02-02-09a

中小学

用地

A33

5.58

——

——

——

——

S/N

CH02-02-09a

中小学

用地

A33

3.38

——

——

——

——

——

CH02-02-08b

防护绿地

G2

0.43

——

——

——

——

——

CH02-02-08b

防护绿地

G2

0.43

——

——

——

——

——

CH02-02-08c

公园绿地

G1

0.06

——

——

——

——

——

CH02-02-08c

公园绿地

G1

0.29

——

——

——

——

——

CH02-02-09b

公园绿地

G1

0.20






注:调整前地块总面积为5.86公顷;调整后地块总面积为6.30公顷,其中增加部分面积为调整前道路用地,面积为0.44公顷。

附件二、原控规用地规划图

附件三、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