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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莼湖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H02-02-08a等地块)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莼湖街道教育设施,科学指导街道城市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分局组织开展了《奉化莼湖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H02-02-08a等地块)局部调整的编制工作。目前,本控规局部调整已经获得宁波市政府批复,特向公众公布。
一、调整背景
《奉化莼湖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1年组织编制,并于2016年11月获得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快奉化滨海区域“产城游”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城乡品质建设水平;同时为有效适应莼湖街道城市化水平的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着重对《奉化莼湖镇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所教育设施布局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划指标做了复核,现对其做出局部调整。
二、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01;
(7)《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0;
(8)《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9)《宁波市奉化区总体规划》;
(10)《奉化莼湖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其他规定。
三、调整范围
本次控规调整范围以原控规为依据,西至奉莼快速路、南至振兴路,东、北至规划道路。包括CH02-02-08和CH02-02-09地块,调整范围面积为7.62公顷,本次调整主要对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地块编码、相关控制指标、道路进行调整。
四、拟调整内容
(1)调整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界限、地块编码
原控规CH02-02-08a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原控规CH02-02-09a地块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A33)保持不变;将以上地块进行整合,整合地块编码为CH02-02-09a,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地块边界相应调整,面积为5.58公顷。
原控规CH02-02-08c地块与CH02-02-09b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将以上地块进行整合,整合后地块编码为CH02-02-08c,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地块边界相应调整,面积为0.29公顷。
(二)路网调整
取消CH02-02-08a地块和CH02-02-09a地块之间18米规划支路(局部)。
(三)调整地块的用地面积和控制指标
由于用地界限发生变化,相应的用地面积也发生了变化。在完成上述调整后,根据《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相关规定,提出与该地块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用地控制指标详见附件一。
五、结论
综合上述论证,可得出结论:可按法定程序对《奉化莼湖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H02-02-08a等地块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审批后修改原控规相应的规划内容。
附件一
规划修改前后地块主要控制指标一览表 | |||||||||||||||||
调整前 | 调整前后 |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出入口方向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 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出入口方向 |
CH02-02-08a | 二类居 住用地 | R2 | 1.79 | 1.5 | —— | —— | 24 | E/S | CH02-02-09a | 中小学 用地 | A33 | 5.58 | —— | —— | —— | —— | S/N |
CH02-02-09a | 中小学 用地 | A33 | 3.38 | —— | —— | —— | —— | —— | |||||||||
CH02-02-08b | 防护绿地 | G2 | 0.43 | —— | —— | —— | —— | —— | CH02-02-08b | 防护绿地 | G2 | 0.43 | —— | —— | —— | —— | —— |
CH02-02-08c | 公园绿地 | G1 | 0.06 | —— | —— | —— | —— | —— | CH02-02-08c | 公园绿地 | G1 | 0.29 | —— | —— | —— | —— | —— |
CH02-02-09b | 公园绿地 | G1 | 0.20 | ||||||||||||||
注:调整前地块总面积为5.86公顷;调整后地块总面积为6.30公顷,其中增加部分面积为调整前道路用地,面积为0.44公顷。 |
附件二、原控规用地规划图
附件三、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