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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20-87088 组配分类 收费项目(价格监测) 主题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区粮食物资局、区支援合作局) 发文日期 2020-04-28

关于核定奉化火车站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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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价〔2020〕9号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定奉化火车站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奉西办〔2020〕43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经研究,现将奉化火车站临时停车场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小型汽车(核载9人以下载客汽车、核载1.5吨以下的载货汽车):30分钟(含)内不收费;超过30分钟至2小时(含)的5元/车次;超过2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含)加收2元/车次,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以此类推;每天(24小时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车次,超过24小时的按1 小时标准累计收费,48小时内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车次,以此类推。

(二)小型汽车以上的车辆停车收费标准按小型汽车标准加倍收费。

二、有关事项

(一)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和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二)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等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型分类、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关于核定奉化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奉发改价〔2019〕3号)文件同时废止。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