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47B/2020-1027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0-04-09

关于公布2020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字体:【大】 【小】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水库、中型水闸、重要山塘、重要堤防、农村小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现将全区2020年度小型水库、中型水闸、重要山塘、重要海塘、重要堤防、农村小水电站的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若有人员调整,新任人员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不再另行公布。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汛职责,逐级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因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不执行,工作不到位,导致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出险、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0年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

2020年4月2日

2020年度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