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47B/2020-1027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09 |
关于公布2020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水库、中型水闸、重要山塘、重要堤防、农村小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现将全区2020年度小型水库、中型水闸、重要山塘、重要海塘、重要堤防、农村小水电站的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若有人员调整,新任人员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不再另行公布。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汛职责,逐级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因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不执行,工作不到位,导致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出险、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0年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