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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5-10 15:02
 

(2020年5月9日宁波市奉化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奉化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叶林达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奉化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部署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实现“五年奉献一个新奉化”,为宁波当好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