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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5-1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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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MB1509706H/2020-51044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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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10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为规范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秉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原则,特对2019年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资金财政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办法》(甬民计〔2014〕30号)以及宁波市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宁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订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奉退役军人发〔2019〕4号),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共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98人,共支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1625025元。
三、项目成效
1.通过项目实施,全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不断完善;
2.确保了国家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在我区得到有效执行;
3.为保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基本生活、促进国防建设、营造尊军崇军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宁波市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5月10日
关于公布2019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2018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