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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0-127211 组配分类 工作要点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5-15

【政策】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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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扶贫办:

根据《浙江省扶贫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委托第三方公开招标,2020年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省级入围目录企业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入围企业及浙江省内分支机构可在省内参与2020年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业务。

各地要以中标目录企业在省级招标承诺为最低基础,确定切合本地实际的赔付方案,赔付方案原则上不支持设置理赔起付线。要依法依规确定承保公司并签订合同,按照“不落一户,不落一人”要求,实现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参保全覆盖。同时,各市、县(市、区)扶贫办要加强对承保企业理赔效率、赔付比率、赔付范围、赔付额度等履约情况跟踪指导,切实将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这一民生实事做实做细做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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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