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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奉化区划定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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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相关规定,各县市区需拟定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并向社会公告。

二、方案制定依据

《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

三、方案主要内容

将奉化区划定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公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东以岳林街道东环线为界,南以锦屏街道宝化路、岳林街道金海路为界,西以锦屏街道锦奉大道为界,北以四明路为界。

(二)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四、适用期限

本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

解读人:王龙海

联系方式:0574-88645161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奉化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