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奉化区划定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公告》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相关规定,各县市区需拟定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并向社会公告。
二、方案制定依据
《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
三、方案主要内容
将奉化区划定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公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东以岳林街道东环线为界,南以锦屏街道宝化路、岳林街道金海路为界,西以锦屏街道锦奉大道为界,北以四明路为界。
(二)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四、适用期限
本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
解读人:王龙海
联系方式:0574-8864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