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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20-1037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05-20

关于做好2020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职工调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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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流动,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规定:

一、教职工区内跨系统调动、调往区外申请条件

(一)调动范围:我区教育系统调往奉化区外及奉化区内各机关单位、镇(街道)及其他事业单位等。

(二)申请条件:

1.必须在本区学校服务期满5年及以上;

2.获得名优教师荣誉称号(区学科骨干、区骨干班主任及以上)的教师,原则上不考虑调动。

其中,擅自报考其他县(市、区)教师招聘的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下学期担任毕业班的教师原则上不调动。

二、教职工系统内调动申请条件及要求

1.根据对应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提出申请。同一学校(幼儿园)申请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规模较大学校申请人可适当放宽至3名。

2.为保持教师队伍稳定性,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申请调动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在本校服务满5年及以上;(2)获得名优教师荣誉称号(区级学科骨干、区骨干班主任及以上)必须在评选学校服务满3年及以上;(3)评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必须在参评学校服务满3年及以上;评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必须在参评学校服务满5年及以上。

3.下学期担任毕业班的教师原则上不调动。

三、教职工因特殊情况要求申请调动,由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

四、申请调动程序

凡符合条件且要求调动的教职工:

1.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调动申请,

2.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

3.填写《奉化区教职工调动审批表》(见附件),并由校长审批(居敬小学由书记审批)并填写相关意见,

4.以学校为单位,将《奉化区教职工调动审批表》及教职工本人调动申请报告报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区内跨系统调动、调往区外于5月29日报送,系统内调动于6月19日报送)。完小、村校统一由中心学校(幼儿园由编制所在学校)负责报送。

5.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申请进城(锦屏、岳林街道辖区学校)调动,原则上应参加相应测试。具体学科、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调动按岗位学科对口优先,择优统筹安排原则,由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

五、注意事项

1.教职工申请调动必须实事求是,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则该教师三年内不予调动。

2.教职工区内跨系统调动、调往区外须经区教育局党委、区人社局党委、编办及区领导研究讨论同意,确定后由组织人事科联系学校及本人,填写一式五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动)登记表》(登记表由组织人事科提供)。

3.教职工区内跨系统调动、调往区外后,所产生的空缺学科岗位原则上不考虑补充该学科岗位教师。

4.学校在审批表“本单位意见”栏内未表明“要求补充同一学科教师”等意见,则不考虑补充该学科教师。

5.各校严格把好“学科对口”和“名额限制”关。

6.非教学一线已无空缺岗位。

六、工作要求

教职工调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教职工调动工作。

附件:奉化区教职工调动审批表.docx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