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0-90901 | 组配分类 | 土地管理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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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5-27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挂牌出让岳林街道宁奉城际铁路金海路站03-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要求挂牌出让岳林街道宁奉城际铁路金海路站03—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奉自然资规储〔2020〕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挂牌出让岳林街道宁奉城际铁路金海路站03—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土地面积22905平方米(约34.36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7米且≤54米,土地评估价为277013070元(楼面地价6047元/平方米)。
三、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竞买。非奉化区注册企业法人竞得后须在宁波市奉化区注册企业法人。
四、地块挂牌起始楼面地价6300元/平方米(起始价约28861万元),挂牌保证金5800万元。挂牌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定金在首期付款时抵充。
五、竞得人须在交地后一年内开工、交地后四年内竣工。开竣工超期违约金为每日万分之二。
六、付款办法: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成交总价的50%,余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七、《岳林街道宁奉城际铁路金海路站03-05地块规划条件》[编号:2020规条字(017)号]作为出让附件,该地块物业用房、社区配套用房、室内体育场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防设施设置建设、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建设等开发建设和配套要求均按此落实。其中: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含文体活动室600平方米、警务室500平方米、邮政所500平方米)、室内体育场馆建筑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建成后按规定移交政府指定部门或属地街道。
八、地块内应沿圆峰路、纬一路设置沿街底层商铺,保证中医院至金海路站的街区活力,沿街商铺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
九、地下空间若涉及经营性用途,地下首层按所在地段对应用途楼面基准地价(仓储按工业地面价)的20%、地下二层按首层标准的40%补缴土地出让金,地下三层及以下免收土地出让金。
十、地块规划红线外的给水、排污、电、路等配套由奉化区轨道交通和铁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完善,地块规划红线内的配套由竞得人负责完善。
特此批复。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