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20-59069 | 组配分类 | 土地(房屋)征收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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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原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10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拆迁公告(奉自然资规拆〔2020〕3号)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土字(330283)A〔2019〕-0012)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对涉及宁波市奉化区征收江口街道园中村(三横)拆迁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实施拆迁。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房屋拆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宁波市奉化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拆迁范围: 上横村、中横村、下横村,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货币安置。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征收江口街道园中村(三横)拆迁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4、签约期限:2020年7月17日—2020年10月14日止
5、搬迁期限:2021年1月12日止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