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20-86492 | 组配分类 | 其它行政职责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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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10 |
关于奉化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探伤作业的备案
奉化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需要使用探伤源进行伽马探伤作业,现委托宁波甬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交放射性同位素省内转移使用申请,2020年6月7日我局固辐科工作人员对该申请进行现场查看与核实。
首先,固辐科工作人员查看了宁波甬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源检验证书和探伤放射源保管协议等相关台账资料。其次,在有关负责人陪同下,仔细检查了现场放射源暂存仓库,该仓库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相关防护措施基本完善。最后,固辐科工作人员再次强调辐射安全防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放射源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放射源使用的台账记录。另外,在探伤源使用结束后,辐射工作单位应及时报告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