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3.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4.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督促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司法局本级、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2350.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235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0.77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占0 %;专户资金0 万元,占0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0 %;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 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占0 %。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2350.7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87.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0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0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2.57万元,项目支出225.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50.7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0.7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87.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09万元、结转下年0 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50.7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26.9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个别项目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尚未下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887.28万元,占80.2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88万元,占9.23 %;卫生健康支出68.52万元,占2.91 %;住房保障支出178.09万元,占7.58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1611.2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22.33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人员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有所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万元, 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87.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初上级补助资金尚未下达。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47.1万元, 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8.33万元,下降37.56%,主要原因是年初上级补助资金尚未下达。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4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7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2019年该预算支出存在部门间项目分配。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90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6 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18.83万元,下降75.84%,主要原因是年初上级补助资金尚未下达。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33.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的预算项目。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50.3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2.33万元,增长32.43%,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1.5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71.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 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97.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6.8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71万元,下降5.57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4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85万元,增长3.9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初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尚未下达。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5.2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9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2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0.95万元,增长41.2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缴费基数调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7.5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3.42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0.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0.3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1.5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2020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1.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 辆公务用车。2020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2.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2.57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19.22万元,增长9.45%。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3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规定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军队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