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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6-18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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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金办〔2020〕18号

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在奉化落地,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金融系统组织开展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首贷户是指成立以来首次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融资的市场经营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三类。通过开展“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推动降低首贷户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使目前处于初创期、成长期,有市场、有前景但因各种原因未能获得贷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的首贷获得率明显提高,金融服务获得感显著增强,为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相关举措在奉化落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力争2020年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首贷户数合计新增不低于800户,首贷户增长率不低于50%;2020-2022年三年首贷户平均增长率不低于3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发挥金融机构主体作用

1.适当降低首贷户准入标准。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首贷户审批权限和差别化信贷准入政策,降低首贷户的准入标准,尽量降低对初创企业在经营年限、报表审计、资金流水、抵质押物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和标准。发挥好“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的作用,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

2.加大首贷户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要根据首贷户资信条件、融资需求特点等情况,优化首贷产品,增强产品适用性,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创设专门的首贷产品。推广信用贷款,开展应收账款、商标权、专利权、动产等抵质押贷款,缓解首贷户抵质押物不足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合作,做好首贷增信服务。

3.做好首贷户持续培育。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企业、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开拓获客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首贷户培育和融资落地工作。要针对首贷户相对集中的领域加大拓展攻坚力度,结合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小微企业园区建设三年行动和产业强链补链等工作安排,精准定位需求客户,下沉服务重心,提高展业效果。

4.优化首贷户信贷服务。各金融机构要为符合条件的首贷户建立信贷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提高获贷效率。积极向上争取首贷户优惠利率政策,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让利力度。充分应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大首贷户线上拓展力度,积极推广“云税贷”“微捷贷”“浙里贷”等线上信贷产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多种手段,优化产品设计,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客户体验。

5.加强内部考核激励。各金融机构要在内部资源配置上向首贷户拓展工作倾斜,在内部考核中嵌入首贷户拓展的工作任务和激励机制,明确目标、措施以及相关责任分解,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对首贷户拓展实施单独考核。更大力度落实首贷户出现信贷风险的尽职免责要求,适当提高首贷户的不良容忍度。

(二)优化银政企对接机制

1.建立首贷户拓展部门协调机制。区金融办、人行奉化支行牵头搭建首贷户拓展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推进部门协调和政策协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已注册企业和每月新注册企业名单;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等负责提供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等信息;区大数据中心根据大数据分析协助做好企业甄选识别;各街道、乡镇工办协助排查企业融资需求。

2.建立“首贷户拓展名单库”。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梳理目前尚未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经营主体名单,形成“首贷户拓展名单库”,各金融机构对名单内主体进行对接。根据部门推荐等情况,确定首贷户拓展的优先保障主体,在名单推送对接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周周融”等服务平台,通过对接洽谈会、定点联络定向服务等多种形式做好对接。

3.发挥好普惠信用平台作用。加大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结合“首贷户拓展名单库”排摸,持续做好平台推广工作,发挥平台作用。强化后台支持,落实专人通过电话指导、集中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首贷户运用平台获取融资。继续组织金融机构依托平台加大线上对接力度,借助平台数据支持为首贷户实现“增信”助力。

(三)建立健全首贷风险奖补机制

1.建立首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为激发金融机构拓展首贷户的积极性,降低首贷户贷款风险,在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期间,由区财政安排总额2000万元资金建立首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区内首贷户贷款风险补偿、贴息等。

2.建立首贷户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规定额度和期限内,对由区内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单笔200万元额度内(含)的企业首贷户信用贷款的实际损失实行风险共担。设定风险补偿上限,单家银行的企业首贷户信用贷款不良率低于3%(含)部分,风险补偿资金和贷款银行分担比例为20%和80%,不良率高于3%部分,风险补偿资金不再分担业务风险。

3.加大首贷户财政贴息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对首贷户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在规定额度和期限内,由区金融办通过“一键通”平台对区内金融机构发放的单笔200万元额度内(含)、贷款利率符合相关规定的普惠口径小微企业首次贷款给予0.5%-0.7%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4.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体系。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覆盖面,将首贷户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的业务范围。推动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改革,完善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机制,提高担保代偿容忍度。降低首贷户担保费率,首贷户第一年担保费最高按保额的0.5%收取,第二年及以后按正常费率收取。力争2020年末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放大倍数达到5倍,担保余额达到10亿元以上。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奉化区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金融办、人行奉化支行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分管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奉化支行。各金融机构分别成立“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并实施所在机构的首贷户拓展目标和计划。

(二)建立专项统计制度。建立首贷户拓展专项统计制度,按月统计各金融机构当月首贷户拓展名单及获贷情况,首贷户拓展名单由最先发放贷款的银行机构(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确认)填报一次,不得多头填报、重复填报。各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首贷户拓展经验做法、创新产品及典型案例,及时向人行奉化支行报送。对于创新性突出、应用性较强的首贷产品,人行奉化支行将积极向上级行推荐,并在辖区推广。

(三)落实差别化信贷支持政策。积极发挥再贷款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对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成效显著的区内银行法人机构,进一步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适当调整MPA考核容忍度,鼓励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并优先满足首贷户资金需求。

(四)强化目标考核和督导。将首贷户拓展情况纳入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年度考核和银行机构年度综合评价,对表现较为突出的金融机构,在考核评价中给予加分。人行奉化支行将按季考核、通报各金融机构首贷户拓展的进展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区政府和金融机构上级行。对首贷户拓展不力的金融机构,人行奉化支行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导,并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做好督促。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组织编制首贷信贷产品手册,借助各种平台分发至相关经营主体,提升银企对接成效和精准度。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通过奉化日报、奉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联合宣传,进一步发挥媒体平台的舆论导向作用,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奉化支行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