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6-2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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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20-98556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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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23 |
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奉化区餐饮服务项目准入区域划定工作会议
根据《关于印发〈深化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综执联〔2020〕2号)相关要求,我局已牵头初步确定餐饮服务项目部分准入区域,6月19日下午,再次组织该项工作推进会。
会上,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就该局提供的奉化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要求的五块区域进行商讨,初步认定,将符合条件的区域设为“餐饮准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