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0-9215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机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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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7-22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区级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宁波市奉化区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宁波市奉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宁波市奉化区禁毒委员会领导小组;成立宁波市奉化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上述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与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宁波市奉化区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永光
副组长:魏建根
周世君
傅岳炳
张 巍
江定康
成 员:王剑波 区委办
何 晖 区委组织部
周女芬 区委宣传部
唐建海 区府办
孙时松 区府办
张传仙 区发改局
毛洁红 区经信局
周永龙 区教育局
周开波 区民政局
鲍飞海 区财政局
曹岳勇 区人力社保局
吴 波 区住建局
康常军 区交通局
杨伟军 区水利局
杜志维 区农业农村局
柳一兵 区文广旅体局
邬永本 区金融办
周 盛 旅游集团
陈光辉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徐 军 区生态环境分局
张安乐 溪口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张巍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传仙、张安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发改局周剑存主持办公室日常事务,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文广旅体局、溪口镇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人员专职从事此项工作,溪口镇抽调相应干部到办公室专职工作。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宁波市奉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永光
常务副组长:魏建根
副 组 长:傅岳炳
马亚伟
成 员:汪尧平 区委宣传部
马 雄 区委政法委
孙时松 区府办
张飞龙 区经信局
徐伏儿 区教育局
黄 臻 区公安分局
应亚凡 区司法局
杨盛波 区财政局
谢福庚 区住建局
俞之伟 区交通局
邬纪庆 区农业农村局
葛 亮 区商务局
王淡炎 区文广旅体局
王仁满 区卫生健康局
顾静东 区应急管理局
周开行 区市场监管局
方宇平 区综合执法局
张夏波 区生态环境分局
邬方平 区气象局
韩海波 区城投集团
毛忠鼎 区交投集团
单 杰 区邮政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马亚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孙时松、黄臻、俞之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宁波市奉化区禁毒委员会领导小组
主 任:傅岳炳
常务副主任:马亚伟
马 雄 区委政法委
委 员:何 晖 区委组织部
周女芬 区委宣传部
孙时松 区府办
马本达 区发改局
张飞龙 区经信局
徐伏儿 区教育局
吴世权 区公安分局
范良葵 区民政局
陈东晓 区司法局
杨盛波 区财政局
范亚娟 区人力社保局
傅辉球 区交通局
陈岳军 区农业农村局
葛 亮 区商务局
唐明彪 区卫生健康局
王军锋 区应急管理局
周开行 区市场监管局
方宇平 区综合执法局
许亚代 区法院
胡永雷 区检察院
徐叨长 区总工会
李 丽 团区委
张亚娥 区妇联
孙岭洁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卢作明 区邮政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由吴世权兼任办公室主任,董吉辉(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长)任专职副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宁波市奉化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陈彩凤
副召集人:竺月飞 区府办
张 良 区医保局
成 员:黄成峰 区委宣传部
吴世权 区公安分局
范良葵 区民政局
陈东晓 区司法局
杨盛波 区财政局
江 南 区人力社保局
王仁满 区卫生健康局
陈敦冰 区审计局
周开行 区市场监管局
李永能 区医保局
董 平 区大数据中心
许亚代 区法院
冯刘松 区残联
李 青 区税务局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医保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李永能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医保局:牵头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政策,制定打击欺诈骗保措施;牵头组织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对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向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通报,对于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为成员单位调查涉嫌欺诈骗保案件提供业务咨询和人员支持;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及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对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相关账号。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协作配合,对移送的涉嫌欺诈骗保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调查查处;协助医保部门进行相关外伤核查;对犯罪线索清晰且存在证据灭失可能的案件,医保部门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区民政局:加强与医保部门信息对接,及时提供殡葬人员实时信息,防止骗保套保;及时提供居民医保参保免缴人员信息和医疗救助人员信息。
区司法局:涉及行政诉讼时为医保部门提供法律帮助。
区财政局:负责对医疗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决算;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对执行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违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专家评审方面予以限制;将已知的工伤职工涉及医保费用结算情况及时告知医保部门。
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严防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的发生;及时将医保定点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注销信息、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的注册、新增或变更信息与医保部门共享;根据医保部门通报的欺诈骗保案件情况,对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区审计局:负责对医疗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药品流通监管,组织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打击从非法途径购进药品行为;及时将医保定点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注销信息和执业药师注册、新增或变更信息与医保部门共享;对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及时向医保部门通报。
区法院:在案件审理时,及时将发现的涉及医疗保障基金违规报销情况通报给医保部门,并依法协助医保部门追讨涉案基金;认真办理医保部门有关涉嫌诈骗医疗保障基金案件的案卷查询、业务咨询等事项。
区残联:加强与医保部门信息对接,及时提供残疾人员相关信息。
区大数据中心:负责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提供相应数据和技术支持。
区税务局:负责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征收医疗保险费,及时与医保部门对接征缴信息。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医疗保障领域部门联合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或提出政策建议;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