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01411391/2020-91950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主题分类 | 城乡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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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锦屏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07-28 |
我区依法对一征收户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拆除
7月28日上午,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我区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依法依规对南山路中段危旧房改造项目锦屏北路2—1号406室被征收人林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予以拆除。
上午七点四十五分,城管、交警等部门工作人员在锦屏北路的执行区域外拉起了警戒线,随后供电、供水等单位对该房屋进行断水断电,在公证处、锦屏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公证、监督下,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评估,现场摄像拍照保全证据,公证机关对装修查勘及财物进行公证。
南山路中段危旧房改造项目于2018年11月签约期限截止,在腾房搬迁后,区块内房屋老化严重,很多已成危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据悉,在项目签约期间,房屋征收指挥部、锦屏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林某沟通,耐心细致地解释政策,但其一直无法达成征收补偿协议,致使征收范围内的锦屏北路2-1号4幢房屋仅余1户未搬迁。2019年6月,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依法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林某提起行政诉讼,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后,确认征收补偿决定合法、正当,但林某仍拒绝履行该决定。为推进南山路中段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收尾工作,根据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了本次司法强制腾房行动,对锦屏北路2-1号4幢406室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依法进行了拆除。根据相关规定该户签约搬迁奖励不予享受。
锦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吉表示,该拆迁户是南山路中段危旧房改造项目通过法律程序司法强制腾房的第一户,希望我们广大老百姓能支持我们的危旧房改造项目,支持我们的征拆工作。我们也承诺给奉化的老百姓创造一个更加高品质、更加适合居住的“新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