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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20-94142 组配分类 收费项目(价格监测) 主题分类 物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区粮食物资局、区支援合作局) 发文日期 2020-09-16

关于核定城区新丰路等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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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锦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城区新丰路等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的申请书》收悉。为加强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进一步提高车位流转率,切实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5〕49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文件规定及区政府关于我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运行的工作要求,综合考虑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运行成本及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核定新丰路等26条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道路及停车泊位

新丰路、青松路、十亩亭弄、公园路、惠政路、法兴路、长汀路、中园路、秀水路、金晖路、银峰路、百川路、滨江路、茗山路、桃源路、锦庭路、如松路、竹园路、津源路、长春路、锦园西路、长岭路、聚晖路、官亭路、南山路、岳林路等26条道路经公安和城管部门确认的公共停车泊位。

二、收费标准

单次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免费停车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按每小时3元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当日同一车辆同一车位累计收费20元封顶。次日0点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三、收费时段及免费停放对象

1、收费时段:每天早上8时起至晚上20时止,共计12小时,其余时段不收费。

2、免费停放对象: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清运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车等免收停车费。

四、执行时间

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五、收费方式

宁波市智慧停车平台“甬城泊车”非现场收费或在停车现场进行扫码支付,开通微信、支付宝、APP等多种缴费通道,实行网络支付。

六、有关事项

城区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你公司应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在道路醒目处设置统一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