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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9-2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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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公告(奉自然资规公字〔2020〕第4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00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4楼会议室举行奉化中心城区2020年度第3次规划落实方案,松岙镇、尚田街道、莼湖街道、裘村镇2020年度第2次规划落实方案、溪口镇2020年度第1次规划落实方案及尚田街道2020年度第1次调节实施方案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10月22日前向我听证机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人员为本次落实方案所涉及的岳林街道及下辖的前方村,锦屏街道及下辖的长岭村、北街村、外应村,萧王庙街道及下辖的陈家岙村,松岙镇及下辖的海沿村、西岙村,尚田街道及下辖的鹊岙村、印家坑村、许家村,莼湖街道及下辖的金地村、田央村、朱家店村、楼隘村、章胡村,裘村镇及下辖的石盆村、吴江村,溪口镇及下辖的大张村、后葛村,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询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洪一琳 联系电话:0574-88518976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