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颁发“任教满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镇(街道)教办:

现就做好任教满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颁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任教满三十年(1990年8月前参加教育工作)、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5日前报教育局退教协会(城基路45号)。

三、提供材料:

1.《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

2.《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教师名册》

3. 2寸彩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请各学校(教办)确定一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荣誉证书》的颁发工作,需补办证书的一并上报。请各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把其中附件2的电子文稿发送到邮箱:tjxhlfe@163.com。把材料报退教协会,联系人:林芬儿,电话:225615。

附件:1.《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xls

2.《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教师名册》.xls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