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企业信用修复公示(2021001号)

为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升自身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的修复程序,经当事人提出修复申请,经我局相关科室、分管领导的审批,拟对以下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奉化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无异议,我局将报区信用办进行正式的信用修复确认。

不良信息主体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宁波市奉化曙光印务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3028372408019XQ

法定代表人:黄贤铮

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内容

认定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奉)应急罚〔2019〕130号

认定的不良信息的单位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应急管理局

不良信息描述:

2019年11月25日,当事人因使用危险化学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为,被处罚款12000元整。

申请信用修复理由

修复条件第五条规定审核情况:1、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2、已经满1年以上;3、未有新类不良信息产生。

修复条件第六条规定审核情况:1、已经作出信用承诺。


宁波市奉化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