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21-10900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18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办、局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确保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有偿补课等问题出现反弹,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各中小学在寒假之前要向全体教师重申教育部“六个严禁”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宁波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制定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和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的通知(试行稿)》等文件精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深刻认识到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自觉抵制并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二、落实专项部署。各镇(街道)教办要不定期对本区域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调查走访,动态掌握培训开展情况。各中小学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师德师风投诉电话(区教育局监察室 88523822,组织人事科 88521521),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要始终保持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查处力度。区教育局继续加大对有偿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将成立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小组,根据社会各界提供的投诉举报信息,以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的文化课补习、培训为重点,对有偿补课行为予以彻查;对查实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中小学教师,将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处置,绝不姑息纵容。
四、严肃追责制度。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大执纪和通报力度,对违规参与有偿课的教师,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各校长(书记)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抓细抓实。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