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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1-23 22:31
 

(2021年1月22日宁波市奉化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奉化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叶林达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奉化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部署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五年奉献一个新奉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