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体验券消费被拒 市场监管提醒:购买容易退款难,付款需谨慎
记者 陈培芳 通讯员 陈琦琦
本报讯 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中心成功处理7起团购体验券后无法使用要求退款的投诉。最终,商家退还消费者购券款项。
去年11月,消费者在“联联周边游”平台团购了某美容店体验券,原价1880元的套餐只需39.9元即可享受3次美容项目。但有消费者购买后一直预约不上,或在体验1次后被商家拒绝再次使用,申请退款又遭拒绝。
接到投诉后,该局举报投诉中心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消费者购买优惠券后按照规则可通过预约前往商家享受服务,但商家以人满或店内人手不足等各种原因,拒绝部分消费者使用优惠券,并私自核销优惠券,由此引起上述纠纷。
据了解,该店于去年11月在相关平台推出500个优惠套餐名额,使用日期截至2021年1月20日,所售款项作为推广费用均由平台收取和支配,并未返还美容店。店方认为自己没拿到一分钱,还要提供免费服务,购券人退款应该找平台,因此不愿意承担退款责任。“根据商家和平台签订的合同约定,消费者的团购费用实际是作为报酬支付给平台的推广费。根据《民法典》规定,我们耐心解释,最后该店负责人当场给购券人办理了退款。”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一定要先了解商家资质,购买时应仔细阅读和确认使用期限、条件,明确是否可以退款。购买后如遇商家违约,可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投诉,也可通过全国“12315”向团购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