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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1-121685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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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15 |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区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负责渔场修复振兴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在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主要农作物种子等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品种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职责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法制监督和农业法规宣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全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制定和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建设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负责农村指导员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15.拟订市内帮扶促进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帮扶促进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局属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区农业畜牧发展中心和区水蜜桃研究所4家单位决算。因2020年机构改革,对比原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单位数,单位减少3个,原区海洋与渔业局、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原区畜牧兽医总站。原区海洋与渔业局在2020年年初报表合并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原区畜牧兽医总站(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基础上组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区农业农村局挂牌,实行“局队合一”,报表合并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基础上组建区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在区农业农村局(区渔业局)挂牌,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报表合并至区农业农村局本级。更名单位1个,原区农业机械化管理站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职能调整后,更名为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
纳入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技术服务总站
3.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畜牧发展中心
4. 宁波市奉化区水蜜桃研究所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9369.21万元,支出总计29369.2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2353.7万元,下降7.42%。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导致基本支出收支减少、渔用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收支减少、动物疫病扑杀经费收支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224.6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12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4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77.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6.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099.19万元,占收入合计3.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22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8.5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84%;项目支出23425.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125.48万元,支出总计28125.4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346.58万元,下降7.70%。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导致基本支出收支减少、渔用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收支减少、动物疫病扑杀经费收支减少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66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5%,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当年追加及当年上级项目资金下达预算追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4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97.33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渔用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支出减少、动物疫病扑杀经费支出减少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48.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13万元,占0.4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34.04万元,占0.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9.83万元,占2.41%;卫生健康(类)支出195.11万元,占0.70%;节能环保(类)支出6万元,占0.0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26333.92万元,占94.56%;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3.49万元,占0.23%;住房保障(类)支出435.52万元,占1.5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98.4万元,支出决算为2784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5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资金预算追加及上级项目资金下达预算追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本级项目资金下达预算追加并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本级项目资金下达预算追加并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项目资金下达预算追加并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科技重大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上级项目资金在当年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项目资金下达预算追加并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6.54万元,支出决算17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5.97万元,支出决算8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6.76万元,支出决算26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8.4万元,支出决算13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2.42万元,支出决算10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8.63万元,支出决算8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变动。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项目资金预算追加并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68.63万元,支出决算286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变动、在职人员考核奖及年休假补贴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3.6万元,支出决算12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资金略有结余。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12.84万元,支出决算151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增加、人员调整结算及年休假补贴等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935万元,支出决算106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上级项目资金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491.22万元,支出决算58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项目资金预算追加及当年区级资金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79.5万元,支出决算5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资金略有结余及部分资金以指标形式划拨乡镇,不列入本部门决算统计范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4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资金略有结余。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47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以指标形式调减预算指标。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72.5万元,支出决算128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及上年结转上级项目资金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为1190万元,支出决算162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及上年结转上级项目资金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年初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26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以指标形式调减预算指标。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254.32万元,支出决算为9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以指标形式划拨乡镇,不列入本部门决算统计范围及调减预算指标。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及上年结转上级项目资金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及上年结转上级项目资金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68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3.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及上年结转上级项目资金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15.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略有结余。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本级项目资金下达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及上年结转上级项目资金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及上年结转上级项目资金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本级项目资金预算追加,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26.19万元,支出决算为42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有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有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9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7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23.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95%。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25万元,下降15.08%。主要原因是:对比2019年项目调整,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77.44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48.9万元,支出决算为27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以指标形式划拨乡镇,不列入本部门决算统计范围。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资金预算当年追加,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48.9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资金以指标形式划拨乡镇,不列入本部门决算统计范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6万元,支出决算为28.69万元,完成预算的47.34%,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0.78万元,下降27.3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78万元,占65.46%,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86万元,下降9.0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占34.54%,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6.94万元,下降41.1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78万元,完成预算的7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4万元,支出18.78万元,完成预算的78.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预算的27.08%。主要用于规定范围内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91批次,累计133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9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等支出。接待291批次,133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6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4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度减少135.19万元,下降28.30%,主要原因是历行节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2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十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28个,共涉及资金360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36%。组织对2020年度农房改造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低收入农户扶持、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站点建设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4.4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92%。
2020年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2020年本部门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奖励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资金使用率95.83%。一是组织农业生产主体开展绿色食品申报、续展和有机食品保持认证,到2020年底,全年新增绿色食品2个,绿色食品通过续展3个,绿色食品累计达到14个;有2家主体5个产品通过有机食品保持认证;“溪口雷笋”列入农业农村部2020年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二是加强全区农产品监测。全区主要农产品监测640批次,合格637批次;市级鸡皮疙瘩例行风险监测386批次,合格385批次,区级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9.6%。三是通过项目实施,全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品一标农产品认定奖励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 | |||||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标准值 | 分 值 | 自评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业务指标 | 目标设定情况 | 依据充分性 | 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充分:5分;一般:3分;没有:0分。 | 5 | 5 |
目标的明确度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明确:5分;基本明确:3分;不明确:0分。 | 5 | 5 | ||
目标的合理性 | 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区委区政府重大任务分解等,得5分;发现一处不符合的,得0分。 | 5 | 5 | ||
目标完成程度 | 目标完成率 | 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分值;目标完成率低于90%的,得0分。 | 5 | 5 | |
目标完成质量 | 是否达到预定目标,达到100%以上为5分;达到预定目标70%-100%为3分;70%以下为0分。 | 5 | 5 | ||
完成的及时性 | 是否按照预期时间完成,是:5分;不是:0分。 | 5 | 5 | ||
组织管理水平 | 管理制度保障 | 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的为5分;不健全和没落实到位的为2分;未建立0分。 | 5 | 5 | |
支撑条件保障 | 组织机构建立并有人员、设备、场地、信息系统保障的为5分;基本保障的为2分;无保障的为0分。 | 5 | 5 | ||
质量管理水平 |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达到规定要求的为5分;未达到为0分。 | 5 | 5 | ||
绩效报告自评质量 | 自评反馈问题与绩效评价反馈问题一致得5分,每发现少反馈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
项目实施效益 | 可持续性影响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达到规定要求的为10分;部分达到为10分;未达到为0分。 | 10 | 10 | |
公众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满意人数/被调查人数×100%×分值。 | 5 | 5 | ||
安全农产品认定 | 绿色食品新增2个,全区累计达到14个,有机食品保持2家,达到规定要求的为5分;部分达到为2分;未达到为0分。 | 5 | 5 | ||
财务指标 | 实际支出情况 | 资金使用率 | 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80%为3分;80%-60%为2分;60%-45%为1分;小于45%为0分。 | 3 | 3 |
资金支出的真实性 | 资金支出真实的得3分,资金支出不真实的得0分。 | 3 | 3 | ||
资金支出的合理性 | 资金支出合理的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资金支出的安全性 | 资金支出安全的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资金支出与工作进度匹配性 | 资金支出与工作进度匹配性的得2分,不匹配得0分。 | 2 | 2 | ||
支出的合规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为3分;不符合为0分。 | 3 | 3 | ||
财务管理状况 | 制度的健全性 | 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3分;基本健全的2分;不健全的0分。 | 3 | 3 | |
管理的有效性 | 资金使用手续齐全并有效执行的为3分;基本齐全和基本有效的为2分;不齐全或无效的为0分。 | 3 | 3 | ||
会计信息质量 | 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资产配置与使用 | 制度的健全性 | 制度健全得3分;制度基本健全得2分;制度不健全得0分。 | 3 | 3 | |
制度的有效性 | 资产管理制度有效执行3分,未有效执行得0分。 | 3 | 3 | ||
合计 | 100 | 100 |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0万元,执行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情况:2020年在继续开展水稻种植保险、果蔬种植保险、蔬菜大棚保险、生猪养殖保险、农作物水产气象指数险等常规险种情况下,新增开设柑橘种植气象指数保险、草莓种植气象指数保险及抗疫保供临时性叶菜类蔬菜价格指数保险3个新险种,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达到61个。农户也从中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0年区级财政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预算资金450万元,本年共计下达资金450万元,支出执行率达到100%;三是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各承保单位严格按承保及理赔规范,做到承保数据公示及现场验标,严格将大户个人投保和村集体投保的理赔案件入村公示,做到信息公开。为急农户所急,尽快恢复再生产,我局积极跟保险公司进行对接,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过程,及早将理赔资金发放到位,使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 | |||||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标准值 | 分 值 | 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业务指标(80分) | 目标设定情况(6分) | 依据的充分性 | 项目资金设立依据是否充分:充分:3分,一般:2分,不充分:0分。 | 3 | 3 |
目标的明确度 | 目标围绕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三率、两度”、减轻“两负”等3项得3分;明确2项得2分、明确1项 得1分;没有明确不得分。 | 3 | 3 | ||
目标完成程度(7分) | 目标完成质量 | 100%按照文件要求,按规定险种参保,完成计划得7分;减少10%的扣1分,扣完为止。 | 7 | 7 | |
组织管理水平(27分) | 管理制度保障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承保及理赔管理制度健全的得4分,制度不健全的得2分,未建立制度得0分;严格按制度落实得4分,未完全落实到位得2分;未落实得0分。 | 8 | 8 | |
支撑条件保障 | 建立承保理赔业务服务网络,并延伸到镇(街道)得8分;建立服务网络,未延伸镇(街道)得4分;未建立服务网络、未延伸到基层的得0分。 | 8 | 8 | ||
参保农户信息真实性 | 农户参保信息真实得11分;发现1例农户虚报不得分。 | 11 | 11 | ||
项目实施效益(40分) | 资金效益 | 资金效益=投保总金额/财政保险应匹配保费补贴。资金效益放大20倍以上(8分) 、15-19倍(6分)、10-14倍(4分)、5-9倍2分) 、1-4倍(1分)。 | 5 | 5 | |
农户投保增长率 | 保险经办机构的承保规模增长10%得5分;增长8%-10%得3分,增长6%-8%得2分;增长6%以下得1分。未增长不得分。 | 5 | 5 | ||
奉化特色经济作物实际参保率 | 特色经济作物实际参保率为80%得5分;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
险种设置与特色农业的关联度 | 关联度=已设置特色险种/奉化特色农业数量达100%得5分;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特色农产品理赔率 | 特色农产品理赔率=特色农产品理赔额/特色农作物理赔额达到合作协议平均理赔率的得5分,达到平均理赔率70%以上的得3分,达到40%以上的得1分,40%以下不得分。 | 5 | 5 | ||
可持续性影响 | 实施的项目符合保险条款,参保农户受益,成果能够稳定存在的,得5分;否则得0分。 | 5 | 5 | ||
公众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90分以上(10分)、80-89分(7分)、70-79分(4分)、60分-69分(2分)、50分至59分(1分)。 | 10 | 10 | ||
财务指标(20分) | 实际支出情况 | 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必填) | 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金额/实际拨付资金×100%×分值。 | 2 | 2 |
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必填) | 资金支出真实的得2分,资金支出不真实的得0分。 | 2 | 2 | ||
资金支出的安全性(必填) | 资金支出合理的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资金支出与工作进度匹配性(必填) | 资金支出安全的得3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财务管理状况 | 理赔资金到账率 | 保险理赔资金100%划入农户账户(5分),达到70%得6分,达到40%得3分,40%以下不得分。 | 5 | 5 | |
制度的健全性 | 保险经办机构内控、财务、会计及农业保险承保、查勘、理赔制度健全,收支流程规范对农业保险资金单独建账、分险种核算(3分),每发现一处不健全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
理赔资金到账的及时性 | 按照规定,理赔以直接转账方式或以财政“一卡通”及时支付到账得2分,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得分。 | 2 | 2 | ||
合计 | 100 | 100 |
3. 2020年本部门未开展项目财政绩效评价。
4. 2020年本部门未开展项目部门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科技重大专项(项):指反映用于科技重大专项的经费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指反映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减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指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 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指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4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指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5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海域与海岛管理方面的支出。
5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