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根据宁波市人员交流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方式 | 原工作单位及 岗位等级 | 拟调入单位及 拟聘岗位等级 |
汪丽 | 女 | 1997.04 | 台州学院 化学(师范)专业 | 本科 | 二级教师 | 公开招聘 | 区锦屏中心小学,专技十二级 | 区统计信息中心,专技十二级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8681510,联系人:邬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