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坞街道游雁村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107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暂行)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年 月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波市奉化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4-8868737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名称)

宗地/宗海号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应亚娣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坞街道游雁村前张39号

330283004339JC00194

75.85/66.35+17.27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张银科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坞街道游雁村前张

330283004339JC00069

77.67/69.14+18.18

农村宅基地/住宅

张朋年已亡,该房屋由张银科继承。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