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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3090434985/2021-12179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1-10-18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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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银苗畜牧专业合作社等1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核查,下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报送并公示2019年度、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告。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12户).xlsx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