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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10-18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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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国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钟国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楼岩乡畈头村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号:奉集建(96)字第15-22-087号)遗失(灭失),土地使用权面积:67.2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