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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3090434985/2021-121769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奉食药安办〔2021〕12号 发文日期 2021-10-18 成文日期 2021-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奉化区2021年度跟踪评价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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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奉化区2021年度跟踪评价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奉化区2021年度跟踪评价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行业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成果,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和饮食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在9月17日至10月17日期间,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四个最严”,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风险排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查找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健全“地方党委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此次省级食品安全区跟踪评价反映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全面查摆、全链整治食品安全领域的各类突出问题,努力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具体要开展“五个大”行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意识大提升行动。开展大宣教活动。根据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迎检阶段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当前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这个时间节点,深入开展《致市民的一封信》入户宣传、大幅海报进村社区、创城视频滚动播放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及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大约谈活动。相关单位部门要对此次跟踪检查涉及的单位负责人,辖区重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告知食品安全经营规范和责任义务,提高其食品安全重视程度,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大落实活动。相关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本次问题整改专题部署会会议精神,制定并落实本条线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计划,确保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倒排工期,确保行动实效。

(二)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要全域化摸底。按照区域全覆盖、领域全覆盖原则,对辖区内农业种植单位、农资经营单位、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和养老机构食堂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大摸底,建立完善辖区食品经营单位主体库。要标准化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对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区动态管理负面清单》(详见附件一)逐一对标对表,梳理汇总辖区食品安全领域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一户一档”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要清单化销账。要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对问题单位及时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三)开展食品安全违法大整治行动。要突出重点。食品生产环节要重点加强对无证从事地产食品生产加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来源不明或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材料等行为的查处;食品流通环节要重点排查销售“三无”、变质过期食品、销售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餐饮环节要重点关注餐饮具消毒不到位、使用来源不明或过期变质原材料、环境卫生脏乱差等违法行为。同时,针对重点食品单位和重点品类食品,要监督抽检力度。要查处到位。坚持“四个最严”原则,主观故意、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坚决执法必严,对于一些屡教不改、不予配合的责任人要落实“资格罚”“人员罚”规定,绝不姑息,要加强行刑对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争取查办一批食品大案、要案。要曝光典型。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加大信息公示、宣传力度,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道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营造“态度坚决、严肃紧张”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食品安全基础大升级行动。完善硬件配置。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食品经营单位硬件基础设施不齐全、不完善的情况,如未配备食品存储要求相应的冷藏设备、生产加工场所未设置洗手更衣消毒设施等,要督促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限期整改,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停业整顿、取缔等措施。推进民生工程。把食品领域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作为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基础的重要抓手,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阳光工厂、农村家宴“阳光厨房”建设、校园智能“阳光厨房”建设等一批民生工程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圆满完成。优化执法设施。持续加大人、财、物向基层一线倾斜力度,集中采购一批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执法装备等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为基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五)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大优化行动。要推动专业管理。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出厂检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洗消保洁等各项食品安全内部规范管理制度,推进“浙食链”场景全流程应用,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堂引入“4D”“5S”“6T”等先进管理模式,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夯实网格基础。要推动镇(街道)食安办实体化运作,落实食品安全网格监管的眼睛、触手作用。发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等力量协同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行业规范。要做实共治机制。发挥行业协会自查自纠的自我监督作用,推动食品行业自律自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开展“阳光执法”等活动,引导媒体记者等参与食品安全执法活动,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多方共治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政治敏感性和集体荣誉感,切实履行全区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主体责任,认真查找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有力有序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整改。

(二)狠抓隐患整改。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全方位体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镇街道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发挥食品安全统一领导与综合协调作用,牵头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行动。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掌握辖区内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报送无证无照地下窝点安全隐患信息。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排查整治,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食堂排查整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农资经营店)排查整治,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排查整治,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哨点医院食堂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排查整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环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排查整治,区农商集团负责下属农贸市场排查整治。坚持规范与打击处理并重,突出严格执法,强化稽查办案,防止回潮反弹。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排查整治行动,暗访曝光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及广告宣传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曝光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推动常态长效。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把此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及时总结提炼活动过程中的一些好模式、好做法,固定为常态长效的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