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27Y/2021-122079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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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司〔2021〕38号 | 发文日期 | 2021-10-21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关于征集全区人民调解规范案卷、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规范案卷、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区人民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人民调解规范案卷、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案卷征集范围
2020年11月以来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并按照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通知》(甬司发〔2017〕83号)要求,完成归档的人民调解案卷。
(二)案例征集范围
2020年11月以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且纠纷内容、调解过程等对化解其他纠纷具有一定参考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案例涉及的纠纷类型按照司法部规定分类,包括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纠纷、环境污染纠纷、消费纠纷、旅游纠纷、电子商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合同纠纷、生产经营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各类民事纠纷。
二、征集要求
(一)案卷征集要求
1.每个镇(街道)推荐5件以上案卷,包括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派出所工作室案卷;经济开发区及行业性、专业性等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2件以上案卷。
2.本次征集的人民调解规范案卷应当具有典型性,纠纷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调解难度较大,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技巧运用得当,具有普遍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在案卷制作方面具有示范性,并符合下列条件:卷宗要素齐全;卷宗装订规范,字迹清晰;入卷材料详实、严谨,全面反映调解过程;调解、协议得当,即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表述清晰、援引法律恰当、协议履行方式准确等;卷宗不得伪造或进行虚假加工。
(二)案例征集要求
1.每个镇(街道)推荐2篇以上案例,包括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派出所工作室案例;经济开发区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1件以上案例。案例要真实(调解案件须已录入浙江省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事实清楚,调处得当,有示范意义,有合法合情合理的点评,篇幅控制在1500-2000字。
2.案例内容格式按照部颁标准,包括案例基本信息和案例正文两个部分。案例正文包含案情简介、调解过程、调解结果、案例点评等几个部分。其中点评内容应包括对法律关系、法律条文的运用、调解心得等的分析。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自接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2止。各镇(街道)由司法所统一报送,经济开发区及行业性、专业性等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报送。
2.报送方式:案卷送至区司法局基层科;案例通过浙政钉报送区司法局基层科。
四、审核时间和方式
规范案卷、典型案例将采用交叉互审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暂定10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人民调解规范案卷、典型案例征集是今年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提升的重要内容,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推荐案卷、案例,确保征集到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规范案卷和典型案例。
联系人:董教洋 蒋颖 联系电话(传真):8897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