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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解读:《宁波市奉化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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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宁波市奉化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奉化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基础、“十三五”实施完成情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今后五年奉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现实基础是什么?

答:为科学编制《规划》,需要对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基础做梳理总结。“十三五”期间,奉化区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根据数据统计,2016年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23241人,占总户籍人口数的24.88%;截至2020年,老年人口数已增长至137654人,占总户籍人口数的28.70%,即将步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同时“十三五”也是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养老事业工作指导思想,满足多样化和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大局,积极作为,创新发展,狠抓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保障、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服务要素支撑、养老服务产业五个方面的体系建设。至2020年,我区共有养老机构23家,其中民政局下属2 家,街道(镇)下属10家,民办非营利性11家,机构养老床位数共计5255张,全区已建成街道(镇)—社区(行政村)两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总计社会养老床位数8043张,每百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已达到5.84张。

二、“十四五”期间,奉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十四五”期间,我们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建议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眼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聚焦人才队伍,更加激发家庭养老功能,更加尊重老年人自主权利,更加弘扬积极老龄化,奋力打造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适应的幸福颐养“重要窗口”,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颐养的最美最好新奉化打下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是聚焦基本养老服务、激发家庭养老功能、强化人才支撑、弘扬积极老龄化。

三、“十四五”期间,奉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进一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完备的设施网络和多元参与的供给体系,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全面推进我区康养特色产业的开发。至2025年,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结合、事业产业协同、线上线下融合、人才科技相符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四、“十四五”期间,奉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涉及7大工程。一是养老服务支撑提升工程,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兴”带动“机构兴”、“党建强”促进“服务强”、以“党建红”引领“夕阳红”,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党建工作。增强政策保障。推进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和国企等国有存量房产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支持盘活存量划拨用地、低效企业厂房、建筑附属空间、商品房、公租房、回购政策性住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提供养老服务。加强布局规划。编制实施我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推动养老机构进入城市主城区、老年人集聚区,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二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推动社区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到2022年,全区创建1个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一批3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全区所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达到3A级以上标准;建成3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助餐配餐、医康养服务、辅具租赁、运营家庭照护床位等功能的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到宁波市要求。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挥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枢纽、平台、辐射、服务和转介作用,全面链接政府、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村社站点等各方资源,通过建立养老顾问、热线电话等机制,响应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构建居家养老社会化运营体系。到2022年,全区区域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50%以上的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社会化运营。到2025年,全区所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均实现社会化运营。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至2025年,全区实现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鼓励家庭承担养老基础性功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优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面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合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至2022年,特殊困难老人周探访率达到100%。加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出台做好“人户分离”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的通知,全区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享受率达到90%以上。三是机构养老服务提升工程。提升失能失智照护能力。”十四五”期间我区全力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至2022年,全区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8%,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占比不少于当地公办养老机构床位8%;每万名老年人配有10张认知障碍床位;至2025年全区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60%,每万名老年人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至2022年,全区80%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达到三星级标准,70%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基本实行社会化运营。至2025年,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均达到三星级标准,80%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并全部实行专业化管理。加快敬老院改造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能力和质量,加快实施全区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至2022年,全区敬老院均完成改造提升,确保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深化“家院互融”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家庭互动互融,城区所有养老机构,农村80%以上的养老机构通过开放场所、承接运营、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四是增加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工程。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为老助餐服务品牌。至2023年底,全区建立完善为老助餐服务网络,实现独居、孤寡、空巢、高龄、残疾及生活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高质量覆盖,有助餐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均能依托各种助餐模式第一时间享受到“饭菜可口、收费合理、服务合意”的助餐服务。至2025年,完善全区所有村(社区)“15分钟老年助餐”服务圈,满足更多老年人的用餐需求。规范老年辅具用品供给服务。至2022年,全区建成1个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至2025年,全区建成3个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加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依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助餐、助医、助行、助洁以及托养功能。五是医养康养结合工程。全面推进康养体系建设。至2022年,全区完成建设6个康养联合体;至2025年,建成一批以岳林康养院、滕头养生颐乐园、文芳老人护养院、丰康颐养院和大堰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康养联合体,实现每个未来社区均建有康养联合体。促进医养康养有机结合。推动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和照护一体化服务。探索拓展特色康养产业。“十四五”期间全区12个镇(街道)结合自身禀赋积极发展养老地产、森林康养、健康小镇、旅居养老、国际旅游等各具特色的健康养老产业。六是线上线下融合工程。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充分应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对接宁波市“甬易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交互、促进平台共享,实现养老业务在多空间、跨部门、跨领域的高度整合,形成深度融合、有机协作的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展老年人获取信息和服务壁垒排查整改,保留现场人工服务或上门服务方式,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为老年人获取公共服务提供便利。七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丰富服务专业人才供给。推动校企合作,培育1家以上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4000人次。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革试点,推动建立能力等级相符、晋升通道顺畅的养老护理员职业体系,新增通过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500人次。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达到25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30人,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占比达到20%。加强农村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实现服务机构人员100%接受培训。

五、《规划》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工作机制。全区要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当地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纳入督查工作重点。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努力,提高效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作。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养老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合力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具体落实养老服务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各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各镇(街道)要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中心设置,至少配备1名专职养老工作管理人员。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多元格局。各级政府要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层养老工作经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以财政资金为主体,福彩公益金、捐赠资金和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和投入机制。充分运用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健全人才培养体制,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健全养老服务行业职业岗位培养、使用、评价体系,加大行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要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相关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等级、从业年限挂钩制度,稳步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特别是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的公益慈善组织,推广使用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规范为老志愿服务登记注册、培训服务、激励表彰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敬老爱老等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和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强化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观念和思想准备,构建具有奉化特色的老年文化。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解读人:戴志锋、陈忠裕

联系方式:0574-88501037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