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垃圾分类!区综合执法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04 10:50

近日,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9月22日至28日,该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共查处百余起垃圾分类案件,罚款近2.4万元,以执法促管理,倒逼群众、企业形成垃圾分类的自觉。

此次行动根据最新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等4类重点对象和执法检查清单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围绕分类设施配备、日常维护、清运处置、台账管理、未分类投放等问题,对沿街店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物业企业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超市售卖食品种类多,生活垃圾量大且杂。9月24日下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岳林中队两名执法队员来到某超市检查垃圾分类情况。进入该超市,只见售卖生鲜、水果蔬菜、熟食的多个区域用塑料筐等容器放置生活垃圾,个别容器还存在水果皮与一次性纸盒、矿泉水瓶混投现象。且垃圾箱上无生活垃圾标识。“您好,作为管理责任人,您需要督促超市工作人员规范投放生活垃圾,不能混投,现要求你们立即整改。”核实情况后,执法队员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为由,对该超市处500元行政处罚。

9月22日至28日集中行动期间,该局共检查商铺、小区等单位千余家,教育劝导350余起,处罚120余起,罚款近2.4万元。持续加大对个人及店铺生活垃圾“混投混扔”“乱丢乱弃”、运输企业“混收混运”、单位未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对问题高发的单位和小区物业及时要求整改并处罚。

此外,为提升垃圾分类检查实效,执法人员在执法同时向企事业单位、社区物业及居民宣讲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及源头分类的重要性,提升群众参与意识。该局还创新执法模式,依托智慧城管“千里眼”,对沿街商铺“乱丢乱弃”、运输单位“混收混运”等行为进行“云监控”,发现违法线索后及时截取事实证据并跟进处罚,实现执法办案与信息技术高效衔接。“这一模式延长了监管触角、提高了执法效率,让执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据可依,让城市管理更具智慧。”执法人员介绍道。

接下来,该局通过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智能分类、督查考核、严格执法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从“袖手看”到“动手干”,加快形成政府强势推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垃圾分类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