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企业信用修复公示(2021005号)
为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升自身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的修复程序,经当事人提出修复申请,经我局相关科室、分管领导的审批,拟对以下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奉化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无异议,我局将报区信用办进行正式的信用修复确认。
不良信息主体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宁波丽日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30283144912295K
法定代表人:毛岳松
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内容:
认定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奉)安监罚〔2018〕104号
认定的不良信息的单位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不良信息描述:
2018年11月16日,当事人因“8.20”一般触电事故案行为,被处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210,000)整。
申请信用修复理由:
修复条件第五条规定审核情况:1、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2、已经满1年以上;3、未有新类不良信息产生。
修复条件第六条规定审核情况:1、已经作出信用承诺;
宁波市奉化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