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27Y/2021-123293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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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司〔2021〕42号 | 发文日期 | 2021-11-18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FHD11-2021-0001 |
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1年8月31日之前制发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编号 |
1 | 关于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的通知 | 奉司〔2018〕13号 | BFHD11-2018-0001 |
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18日